
國立中正大學國藝中心 徵聘 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公告
一、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8月26 (三)下午5時止
二、需用人數:1名
三、工作地點:國立中正大學國藝中心、嘉義縣台語創新基地
四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經歷:碩士(含)以上畢業。
(二)人格特質:積極、認真負責、細心、善於溝通協調。
(三)具台語文讀講、課程、活動、AI、文書處理等能力。有經驗者優先。
(四)性別不拘。歡迎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應徵。
五、待遇:依行政院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(月薪:38948元=280點*139.1點)
六、工作內容/職掌:
(一)計畫業務與計畫推動執行、協調計畫參與人員溝通及聯繫。
(二)彙整成果報告及計畫執行相關文書內容。
(三)臨時交辦事項。
七、聘期:定期契約(自報到日起至116年5月31日)。
八、應徵資料:
(一)履歷表(含照片、聯絡方式、自傳及相關學經歷等)
(二)最高學歷證書影本
(三)其他以茲證明台語能力及工作能力文件影本
九、注意事項:
(一)請於報名期限(115年8月26日下午5時前),一律以電子郵件寄至 s696140011@gmail.com,信件主旨為「應徵國藝中心專案計畫工作人員」。
(二)聯絡人:鍾小姐(05-2720411#21605 )
(三)預計面試日期: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日期與時間,採擇優安排面試。
十、其他事項: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內有效。
十一、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:
(一)應徵人員須非屬本校校長或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(二)應徵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、性騷擾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教師法、性別平等教育法、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,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、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,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。